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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1 00:00
来源:本站
根据《十堰市慈善总会章程》的规定,经十堰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十堰市慈善总会下设“一室三部”(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项目部)办事机构:
一、办公室。在市慈善总会和市民政局的双重领导下,主要承担总会理事、会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总会的行政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公文管理、后勤服务等。
二、综合部。综合部是秘书处的日常综合事务管理部门,在其领导下主要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一是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各类重要文件、请示报告、通知、信息的审核;二是做好各类重要重大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三是负责总会的宣传工作,利用总会自媒体和其他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渠道对外宣传慈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宣传总会优秀项目,传播慈善文化。
三、财务部。在秘书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总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一是负责各项财务制度初稿制定和监督落实,确保总会资金(基金、款物)安全;二是主要承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募捐资金、捐赠资金、财政补贴资金以及其它收入的管理、安排、使用,配合募捐与资助管理部做好捐赠物资的接受、管理和安排;三是负责各项慈善基金的筹集、安排、监管包括管理委派的基金救助人员,做好总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项目部。在秘书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总会各类慈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负责总会所有项目的策划、实施,具体负责慈善阳光班项目的管理、医疗众筹项目的推展、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的沟通、协调和药品发放等项目工作;二是主要负责募捐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落实,做好社会捐赠的对接服务、募捐和捐赠款物的安排、资助项目的管理等工作;三是协调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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