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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影响。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停止援助,项目办公室会提前通过项目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告知公众。
本人知晓自己患广泛期小细胞肺癌、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早期非小细胞肺癌、肝细胞癌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项目医务志愿者评估确认为符合以上泰圣奇适应症且经济困难的患者(低保患者须享有低保待遇至少3个月,新领证的低保患者须享有低保待遇至少1个)。
本人知晓自己患广泛期小细胞肺癌、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早期非小细胞肺癌、肝细胞癌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项目医务志愿者评估确认符合以上泰圣奇适应症的低保患者,无偿援助泰圣奇药品,直至患者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本人知晓自己患广泛期小细胞肺癌、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早期非小细胞肺癌、肝细胞癌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项目医务志愿者评估确认为符合以上泰圣奇适应症且经济困难的患者,可获得泰圣奇药品援助,直至患者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周期结束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一个申请周期分为两个申请阶段:
患者在连续接受2次(1盒/次)泰圣奇治疗后,经审批符合项目经济和医学标准的可获得泰圣奇药品援助,可获得最多不超过3次(1盒/次)的泰圣奇援助药品。
第一阶段援助结束后,如仍需接受泰圣奇治疗,患者可再次连续接受2次(1盒/次)泰圣奇治疗后,经项目审批通 过后,可继续获得泰圣奇药品援助直至疾病进展,患者一个申请周期内的累计用量最多不超过24个月。
*一个申请周期以患者首支自购泰圣奇药品发票日期的时间为起点,患者累计用量最多不超过24个月;患者可按申请周期循环申请,直至患者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十堰市慈善总会项目热线:0719-8117808
中华慈善总会项目热线:400-026-81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信箱:北京 100034-27 信箱(只接收邮政快递 EMS)
项目网站:https://tpap.yao2000.com.cn
中华慈善总会项目办公室对获援助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核查发现任何医学条件或经济条件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
* 请务必保留所有相关医学资料(病历、病理、影像学 检查报告及原片)。